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软终端智能遥控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4-11-2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软终端智能遥控器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实现山东电信IPTV软终端产品的应用,即将IPTV业务以软客户端形式部署在智能电视机及多种智能终端上,利用终端硬件能力,且基于运营商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具有QoS/QoE、安全性、交互性和可靠性保障的IPTV业务。目前软终端启动操作步骤复杂,因此拟申请采购遥控器(不含语音)8万台。其中软终端智能遥控器(带dangle,一键拉起)4万台,遥控器(不带dangle)4万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2.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1.2.5交货期限: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软终端智能遥控器(带dangle,一键拉起)21元/个(不含税),软终端智能遥控器(不带dangle)16元/个(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身份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智能遥控器(带dangle,一键拉起)和智能遥控器(不带dangle)销售业绩至少各1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

注:1)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2)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 代理商响应: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如为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响应,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

注: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不得同时响应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