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6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一 |
宁海县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服务 |
1项 |
负责宁海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0吨以下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转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一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并具有2年及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经验证明(形式不做限定)和在职证明【“距开标日近三个月(其中1个月即可)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返聘合同”等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
2.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