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4-11-26

项目编号:POWE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北方公司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辖区南渡江上,新建枢纽拦河闸位于原枢纽坝址(龙塘坝)下游70m,距龙塘镇约1km,距海口市29km,距入海口约26km。本工程是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生态补水、发电、旅游等,并为改善上游防洪排涝创造条件。待水源保护与通航矛盾解决后,可兼顾航运。拟建枢纽正常蓄水位8.35m,相应库容为1640万m³,校核洪水位14.25m,水库总库容为1.4亿m³,工程等别为II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2、采购范围:响应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卸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响应供应商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AC-13细粒式

1600.00

 

2

沥青混凝土

AC-20中粒式

2150.00

 

3

沥青混凝土

AC-16中粒式

350.00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响应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响应供应商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辅材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标的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本次采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计量方式: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以实际进场过磅数量计量。

(6)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标的物资的检测报告1份。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6、质量要求:

6.1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6.2 沥青中基质沥青均采用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技术参数见下表)。

70 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要求

备注

1

针入度(25℃,100g,5s)

0.1mm

60~80

 

2

针入度指数PI

/

-1.5~1.0

 

3

软化点TR&B不小于

45

 

4

60℃动力粘度不小于

Pa.s

160

 

5

10℃延度不小于

cm

15

 

6

15℃延度不小于

cm

100

 

7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2.2

 

8

闪点不小于

260

 

9

溶解度 不小于

99.5

 

10

质量变化 不大于

±0.8

 

11

残留针入度比 不小于

61

 

12

残留延度(15℃) 不小于

cm

15

 

6.3 沥青混合料中细集料选用机制砂、天然砂、石屑配制,细集料应具有一定的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技术参数见下表)。

细集料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 标

备注

1

表观相对密度

t/m³

≥2.45

 

2

坚固性(>0.3mm部分)

%

 

3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

%

≤5

 

4

砂当量

%

≥50

 

5

亚甲蓝值

g/kg

 

6

棱角性(流动时间)

s

 

说明:坚固性实验根据需要进行。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 0.075mm 含量的百分 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当量(适用于 0~4.75mm)或亚甲蓝值(适用于 0~2.36mm 或 0~0.15mm)表示。

       

6.4 粗集料可采用碎石、破碎砾石等,质量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表面粗糙,其粒径规格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规定;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不小于 4(技术参数见下表)。

粗集料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要求

备注

1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30

 

2

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

%

35

 

3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2.45

 

4

吸水率,不大于

%

3.0

 

5

坚固性,不小于

%

-

 

6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不大于

其中粒径大于9.5mm,不大于

其中粒径小于9.5mm,不大于

%

20

-

-

 

7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

1

 

8

软石含量,不大于

%

5

 

6.5 沥青混合料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拌制沥青混合料时,除非回收的粉尘取样试验报告其含泥量小于1%时可作为矿粉的一部分使用。但回收粉尘的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 25%,掺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4%,其余质量要求应与矿粉相同。矿粉必须储放在室内,被雨淋湿的和已结块的矿粉不得使用。

沥青混合料的矿粉质量要求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要求

备注

1

表观密度

 t/m³ 

≥2.45

 

2

含水量

 %

≤1

 

3

粒度范围<0.6mm

<0.15mm

<0.075mm

%

100

90~100

75~100

 

4

外观

 

5

亲水系数

T 0353

 

6

塑性指数

%

T 0354

 

7

加热安定性

T 0355

 

6.6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中沥青的加热温度控制在150-170℃,集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80℃;混合料的出厂温度控制在140-165℃。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时应废弃。混合料运至现场的温度控制在120-150℃。

6.7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拌制完成后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粗细离析和结块现象。

6.8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运送过程中车辆的车箱底板面及侧板必须清洁,不得沾有有机物质。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13%。在响应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响应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0日,响应供应商根据结算期内双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及金额对账,于当月1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税率:3%/13%);采购人根据本工程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和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挂账发票金额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的70-85%,剩余货款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所有货物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后3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7.4 本标的项下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均为6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其质保期返还时间顺延。

7.5 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196.8584万元、税后202.7642万元(税率3%)、税后222.4500万元(税率13%),若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2021-至今)沥青混凝土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销售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