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钢制平台+聚氨酯防渗布)招标公告

2024-11-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钢制平台+聚氨酯防渗布)。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计划金额268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由于我厂作业井区域跨度大,且同时在位修井作业队伍最多时超过50支。为满足作业时效要求,拟将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分别招取不同服务商进行技术服务(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主要配合辽工公司修井作业施工队伍提供绿色修井平台防污染措施。暂估实施作业现场地面清洁作业技术服务550井次,计划金额168万元。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标段二:主要配合多种经营修井作业队伍及其他作业施工队伍提供绿色修井平台防污染措施。暂估实施作业现场地面清洁作业技术服务450井次,计划金额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兴隆台采油厂)所属区域。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服务项目严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本服务项目严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检查规范和标准要求。

1执行的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 SY/T 6524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1.3 QSY 08124.3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3部分:修井作业6.2人员要求

2.1管理技术人员(兼班长)。熟悉各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应急处置和HSE管理;熟悉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技术标准、规范,不少于1人。

2.2驾驶员及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不少于3人。

3技术要求

3.1本次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招标使用钢制平台+聚氨酯防渗布。

3.2地面集液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渗漏,与地面接触一侧、围堰外侧无油污;内侧清理干净,无流动的污油、污水。

3.3管杆桥、井口集液设施围堰高度不小于200mm,最高点与最低点落差不大于50mm,安装稳固,防风防碰撞。

3.4井口及管桥集液设施内操作位置及行人通道安装防滑板。

3.5集液防污染设施基本要求: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满足现场需求,围堰不低于50 mm;井口围堰不低于200 mm。其它部位防污染设施根据现场要求制定。

3.6作业过程中,集液设施内污油污水及时回收,防止外溢。

4设备要求

4.1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吊车、客货、自吸式罐车、清洗车间、污液回收存储装置、蒸汽发生器、聚氨酯涂层防渗布、安全消防设施。

4.2随车吊5吨以上,客货2.5吨以上,自吸式罐车8m3以上,污液回收存储装置20m3以上。

4.3清洁作业地面集液设施按照材质分为两种,即聚氨酯涂层防渗布(厚度≥1.5mm)和钢制平台。

提供防渗布或钢制平台,包括管杆桥(集液设施大于管杆四周0.5m)1-2块(按需提供),作业机(规格12×3.3m)1块,工具台布(规格5×1.8m)1块,井口(规格2.7×2m)1块,驴头1块(按需提供),抽油机支架1块(按需提供),远控台(规格5×5m)1块(按需提供),循环罐(规格10×6m)1块(按需提供)、发电机1块(按需提供)。其他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配备。

聚氨酯涂层防渗布或者钢制平台清洁应无油污、无破损,避免渗漏造成环境污染;井口配备防滑设施。

4.4安全消防设施:现场车辆配备防火帽和灭火器,清洗车间有防火防爆措施、通风良好,自吸式罐车配备接地链。

5施工要求

5.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组织人员及设备按时到达指定作业现场施工服务,提供的设备设施需达到修井作业现场清洁作业使用要求。

5.2若接井场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专业电工接电,与作业队人员相互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清洁作业设备及流程管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达到施工条件。

5.3投标人按照辽河油田《小修作业指导书》标准安装清洁作业设备设施。

5.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置刺漏、油水外流等现象,投标人要及时妥善处理。

5.5施工结束后,将所产生的油水回收,拉运至招标人指定场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①(承包(服务)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②事业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信息公示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3.7、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实施需要的防渗布清洗场所,并提供该清洗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方政府批复文件及现场验收专家意见。委托他人进行设备设施清洗的,应提供双方共同签订的委托协议,及委托方清洗场所的以上环评材料。

3.8、投标人施工所需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账设备或者租赁设备(提供自有资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中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车辆取得辽河油田公司油气产品准运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9类)或危险废物资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均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12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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