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采购公告

2024-11-26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1.2.采购编号:CG11

1.3.采购人: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为了提高当地电网的调峰能力,改善电网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拟开展本项目抽蓄电站的合作开发工作。为保障投资方顺利获得项目开发权,开展项目投资和融资等工作,现选聘项目法律顾问。

2.2采购范围:

1.对投资东道国、本国、合作方及长臂管辖因素等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揭示项目法律风险,出具《法律环境分析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根据尽职调查结果、项目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项目信息,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

3.开发权获取阶段,主要包括投资架构法律分析、项目文件法律支持工作、其他一般工作。

4.监管审批支持工作,协助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除反垄断之外的监管审批(包括项目东道国、项目资产所在国及其他可能涉及监管审批的司法辖区),提供相关法域的法律咨询与支持,准备相关监管审批申报或审查材料,协助与监管机构进行提交申报或审查的沟通(如需),为本项目所需反垄断审批提供相关法域的法律咨询与支持。

5.监管审批后阶段支持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文件支持工作、公司相关支持工作、其他一般工作。

6.融资支持工作,主要包括协助融资文件的审阅、批注、定稿及谈判工作,出具融资相关法律意见书(如需)等,协助完成融资关闭。

7.法律服务完成阶段支持工作,在融资关闭后,就本项目相关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域(包括项目东道国、项目资产所在国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司法辖区)的咨询意见和相关法律支持;起草、协商、审阅、定稿相关项目文件,并提供项目文件定稿的中文、俄文翻译(如需);就其定稿分别单独出具中文、英文法律意见书(如需);参与相关会议(如需)。

8.主要交付物(中英文):(1)法律环境分析报告;(2)法律尽职调查报告;(3)法律意见书。并且提供俄语翻译稿。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响应保证金

备注

1

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1460

14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关闭后18个月为止

/

/

注: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三、谈判对象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报价人代表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香港、阿联酋及乌兹别克斯坦4个法域中至少在2个法域设有合法注册的办公室、代表处或分支机构。

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乌兹某抽蓄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备注:本项目中,“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近五年”指从2019年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下同。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报价人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报价人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报价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报价文件。

如经查实报价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1月26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00秒,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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