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关节镜等离子射频系统及配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关节镜等离子射频系统及配套器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00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等离子手术系统1套;关节镜4.0、关节镜镜鞘、关节镜钝穿1套;蓝钳(直蓝、左弯、右弯)直蓝1个、左弯90°1个、右弯 90°1个;缝合钩(直钩、左弯、右弯)直钩、左弯、右弯 各1个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4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 27 日至2024年12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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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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