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2024-11-26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名称: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采购
2.4 项目编号: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服务类
2.7 项目类型:专项采购
2.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标段 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成交入围数量 |
分配比例 |
最高限价 (元,含税6%) |
保证金 (元) |
1 |
/ |
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627900.00 |
1 |
100% |
627900.00 |
不收取 |
3.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范围: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进行采购。
3.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5 供应商出现放弃中标、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履约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不接受投标)。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2 |
|
3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均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5 |
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6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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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
2 |
企业需具备有以下任意一种企业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证。 |
3 |
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具有不少于1个分布式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服务类似业绩。备注:需附上合同关键页(包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双方盖章)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4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不少于1个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实施或光伏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服务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备注:需附上合同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等证明项目业绩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按时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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