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1月-12月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2024-1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1月-12月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592357.5元/年 (564150×(1+X%)(X≤5))(注:X%为管理费率) 

最高限价:592357.5元/年 (564150×(1+X%)(X≤5))(注:X%为管理费率)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1月-12月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 27  日至2024年12月 3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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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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