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阜新细河区供电公司四合供电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1-26一、招标条件 | |||||||||||||
国网辽宁阜新细河区供电公司四合供电所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备案。以阜细发改备[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网辽宁阜新细河区供电公司四合供电所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政府以南,四合大街以西,碱巴拉荒道口以北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项目总用地2400平方米,新建供电所总建筑面积699平方米(两层、框架结构),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暖、电外线、道路、地面、绿化、大门、围墙等工程)。负责该区域内电力抢修、电力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本标段合同估算价:3.2万元。质量要求:合格。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0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4:00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