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海事局南通如皋监管基地工程陆域施工项目二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招标公告

2024-1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4〕3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配套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阜宁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险工治理10.735千米,其中格宾网垫防护9.06千米、抛石防护1.089千米、U型板桩防护0.586千米;以及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险工治理段堤防等级为4级。项目总投资额4869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阜宁县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项目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施工监理工作,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相应建设投资约4169.54万元;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 98.41万元(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征迁监督评估等费用)。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约 24 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填70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或阶段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通水(水下工程)、下闸蓄水、机组启动、投入使用验收的任意一个阶段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通过通水(水下工程)、下闸蓄水、机组启动、投入使用验收的任意一个阶段验收。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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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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