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移动支付设备采购公告
2024-11-261.1项目名称: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移动支付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电子设备、软件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送、安装部署、系统集成、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货物清单如下: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标段 |
高速公路自助缴费机支付终端设备采购 |
500 |
套 |
二标段 |
移动支付扫码设备及配套技术服务 |
200 |
台 |
移动支付扫码枪 |
200 |
台 |
具体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1.3交货期:自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到现场,具体供货设备、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保期:一标段:3年,自所用于的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标段:2年,自出库之日起计算。
1.5设备供应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广西区内)。
1.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2个标段,同一个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报价,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若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情况时,则选取推荐为“其一”成交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为备选候选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2年,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需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2.3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的,应提供拟投入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代理证彩色扫描打印件。
2.4业绩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高速公路领域完成过类似自助缴费机配件相关供货业绩。
二标段: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高速公路领域完成过类似移动支付设备相关供货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投标(报价)、评标(评审)。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3.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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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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