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月亮湾大道人行道灯光照明安全隐患整治招标公告

2024-11-26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月亮湾大道人行道灯光照明安全隐患整治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于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0

2.项目名称: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月亮湾大道人行道灯光照明安全隐患整治

3.预算金额:1,748,000.00元

4.最高限价:1,748,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月亮湾大道人行道灯光照明安全隐患整治

1.0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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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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