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废水深度处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用途:用于公司废水站综合废水的深度处理。
2.3招标范围:综合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设备规格:非标。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5个月设备到买方现场,4个月完成安装验收)。
2.5交货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区废水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投标人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不少于3套表面处理(或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尾页等能显示合同签订日期、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及买卖双方盖章内容的部分;②单套废水处理设施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实缴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2023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4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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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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