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2024-223采购电子物证采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2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3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智能终端固定工作站 |
1套 |
298,000.00 |
智能终端移动工作站 |
1套 |
158,000.00 |
智能云端采集移动工作站 |
1套 |
180,000.00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简要技术要求:货物为全新生产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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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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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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