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武汉一/二厂储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一/二厂储能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武汉一/二厂储能项目(二次)

2.2数 量: 1项

2.3服务地点: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第一、第二工厂

2.4项目实施时间: (1)设备进厂:2025年2月15日前;(2)安装调试完成:2025年4月15日前;(3)投入生产:2025年4月15日(武汉一工厂投产时间由具体施工完成时间确认);

*2.5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本项目按每月充放电量据实结算;次月10日前,乙方需提供充放电各时段抄表明细,经甲方核对无误后,根据放电时段国网电价×放电时段用电量×乙方收益率-充电时段国网电价×充电时段用电量结算;

2)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上月电费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该费用。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甲方仅提供项目所需的场地,由乙方投资建设和运维,项目的规划、评估、备案、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占用的场地属甲方所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所赋予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设备属乙方资产。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后的2023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一个 2 MWh 以上的储能项目的实施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 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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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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