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华宫矿副立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材料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行人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2024-11-27晋华宫矿副立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材料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行人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2-ZB-2411119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本招标项目晋华宫矿副立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材料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行人斜井空气加热机组设备项目业主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煤业经发【2024】73号、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环保项目,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使用地点 |
1 | 空气加热机组 | KJZ/S-70 | 套 | 6 | 两年 | 副立井 |
2 | 空气加热机组 | KJZ/S-40 | 套 | 4 | 两年 | 材料斜井 |
3 | 空气加热机组 | KJZ/S-40 | 套 | 2 | 两年 | 主斜井 |
4 | 空气加热机组 | KJZ/S-50 | 套 | 2 | 两年 | 行人斜井 |
交货期:合同签订15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空气加热机组(或换热器)的供货业绩;
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7 18:00至2024-12-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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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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