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油水井小修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扶余采油厂2024-2026年油水井小修施工,因作业区处于市区、村屯、林带、工业园区,进井道路狭窄、转弯半径小、井场小,小修作业机需要满足扶余采油厂实际生产条件,提供40吨及以下小修作业机(其中20吨及以下作业机不少于4部)。本项目根据《吉林油田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第八条第三款,确定为依规招标。本项目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经专业部门审批,同意外委。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1.3项目地点:扶余采油厂;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至预计工作量(预算金额)提前完成时止;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预计工作量12295标准井次,包括作业清洁生产平台费用。作业机和人员能够满足扶余采油厂小修作业工作量生产需求(考虑上产会战期间增加措施工作量和新井投产与生产维护作业同时发生,单月要完成1000井次的作业);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1家公司;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资金来源为成本+投资,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

2.3.5质保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3安全、质量

3.3.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3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4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修井作业。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3.4专业

3.4.1投标人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修井企业资质。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小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小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3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陆上油田的油水井小修施工业绩。(有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业绩的,提供吉林油田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无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业绩的提供合同、对应合同的发票及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含施工项目、施工井次、认证人签字、联系电话、井深内容。)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

3.4.4队伍要求

3.4.4.1修井队伍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司钻、班长持有有效的井控证和HSE证(承诺);

3.4.4.2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不同修井作业主体设备不同)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招标需求提报数量,设备须自有(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5.7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3.5.8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