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闽光炼铁厂烧结机点火炉富氧燃烧改造-氧气管路招标公告

2024-11-27

招标编号:SG20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烧结机点火炉富氧燃烧改造-氧气管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

2.2项目规模:低压富氧管主管1条,氧气支管2条,氧气阀组和控制系统各2台套等,含(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施工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从DN500阀门后端分离出DN200主管(接点A),沿着现有的管道支架至4#5#烧结机点火炉助燃风机旁,该部分已委托设计院设计;该范围的氧气管道、管道支架、弯头及主管阀门等设备、备件,由中标方采购并施工安装。主管接入控制阀组的施工和氧气喷嘴接入风机的施工由中标方负责施工。其它未明确但属于工程确需配备且满足安全、环保需求的设备及设施均属于投标方范围,确保项目工程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泉州闽光炼铁厂烧结机点火炉富氧燃烧改造-氧气管道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接入点位置,中标人免费使用;

2.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起15个日历天内供货,至2025年5月20日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技术要求》。

2.6最高控制价:1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23:30之前(节假日照常)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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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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