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化学除盐制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7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化学除盐制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 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自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新建预脱盐车间系统建设并具备投运条件,9个月内完成原净水站和锅炉补给水系统所用工程改造。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化学水处理岛EPC总承包且正式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一个独立合同为一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27 15:00到2024-12-06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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