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发电二期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招标公告
2024-11-27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 A 类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同类型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至少2个供货、安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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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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