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西街道办事处绿化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7
项目名称:湖西街道办事处绿化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2133239.47元;

采购需求:湖西街道办事处绿化维修改造项目;砍伐、修剪、清理杂草、余方弃置、整理绿化用地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采购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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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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