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保财险渔业保险防灾减损物资采购(临增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27本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55万元。拟通过招标采购选定1家成交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福建人保财险渔业保险防灾减损物资采购(临增批)项目的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三)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答方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1项船舶防灾减损物资采购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六)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此项由招标人说明);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1利润表)或谈判日起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八)应答人自觉遵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提供承诺函);
(九)应答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提供承诺函);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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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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