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地热供暖项目昌盛路(东昌路-东九路)供热管线工程-采购公告
2024-11-27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957365.53元
最高限价:3957365.53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ZHYA-2024-151-1 |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地热供暖项目昌盛路(东昌路-东九路)供热管线工程施工 |
3957365.53 |
3957365.53 |
否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昌盛路(东昌路-东九路);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地热供暖项目昌盛路(东昌路-东九路)供热管线工程施工;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图,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业绩要求:企业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二项,(提供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时间及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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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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