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T3航站楼指廊及GTC交通中心空气处理机组清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7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为   T3航站楼指廊及GTC交通中心空气处理机组清洗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T3航站楼指廊及GTC交通中心空气处理机组清洗服务

2.2 服务地点:深圳市。

3.应答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近三年具有不少于2个《中央空调设备维修、保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中央空调设备维修、保养(不含设备销售及安装工程)。

3.合同金额:中央空调设备维修、保养金额不低于20万元(维保与设备销售、安装工程相结合的合同需要有价格明细区分)。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用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章,否则证明无效。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者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文件: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清单,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拟投本项目技术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6名。其中至少1名技术人员持有《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4名技术人员持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至少有1人持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拟派人员将写入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变更人员,甲方有权不签订合同或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证明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投标人为拟派至少6名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同时每名技术人员需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页 。以上材料按姓名分类整理、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或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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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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