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等)招标公告

2024-11-2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等)(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等)(二次)

 

 

项目概况: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惠州作业公司所属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在工程建造、生产运营及设施设备弃置等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包括但不限于:①沾染矿物油的固态废弃包装物;②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其它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固态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以下简称“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需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单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提供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的1、包装,2、收集,3、运输,4、贮存,5、处置(或利用)服务。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等)(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CCC-FW-GK-7681/01

 

 

发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生效后三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惠州作业公司所属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在工程建造、生产运营及设施设备弃置等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包括但不限于:①沾染矿物油的固态废弃包装物;②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其它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固态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以下简称“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需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单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提供废油泥、油脚、含油垃圾的1、包装,2、收集,3、运输,4、贮存,5、处置(或利用)服务。

 

 

出资比例:详见附件

 

 

生产能力:详见附件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响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响应,同时参与响应的,响应均无效。 2、资质要求(本项资质要求需公开,未按要求公开的资质评标时不予评议):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贮存,2、处置(或利用)。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类别要求:包含①HW08类中的071-001-08类与900-249-08类;②HW49类中的900-041-49类。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应与本服务内容相匹配,071-001-08类与900-041-49类不能存在限制条件;900-249-08类须包含沾染矿物油的固体废弃包装物。 3、业绩要求(本项业绩要求需公开,未按要求公开的业绩评标时不予评议):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至少1类危险废物的1份或多份处置合同,且具有这类危险废物的经营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①合同签署或生效时间; ②合同内容:应体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至少1类危险废物的经营服务内容; ③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1份上述合同相关的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如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则联单内容须包含废物代码及接受人处理意见)。 如果危险废物处置地点与危险废物接收地点处于不同省份,投标人需根据上述提供的业绩,补充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至少2份已完成的跨省转运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2份从广东省转运至其他省份的危险废物跨省转运联单)。 如果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费率模式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该合同视为1个服务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该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071-001-08类,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不少于500吨/年产生量的处置需求。900-249-08类,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不少于100吨/年产生量的处置需求;900-041-49类,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不少于1200吨/年产生量的处置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危险废物的许可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危险废物类),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危险废物的道路运输证。如运输单位是投标人委托的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单位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驾驶员须持有相关危险货物类运输的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须持有相关危险货物类的操作证(包括但不限于押运员证)等,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可为同1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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