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7项目名称: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元
采购需求:
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
标包1(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192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电气设备 | 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项目_标包1 | 1(批) |
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 |
192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温控系统及蚕种保护工程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为工业(制造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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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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