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上海区域除湿机租赁集中采购谈判公告

2024-11-27
1.竞谈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集中采购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所属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竞谈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2.项目概况与竞谈报价范围

采购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所承建上海区域所属项目(采购人认为需要另行单独采购和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除外);
采购内容:除湿机,烘干机租赁
本次竞谈采购有效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有效下单期限为24个月,下单需按照合同附件4规定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谈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年限≥1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 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一年专业检测机

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3 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区域(采购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考第四章投标

文件附件12)。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需出具近两年承揽的国家或地方工程项目的采购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

材料(参考投标文件要求)。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报价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区域集中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限制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

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

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在2024年11月 27日至2024年12月 3 日期间,(登录后查看)采购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9 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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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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