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JT24112701(标段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精铝槽输送和料仓改造)竞谈采购公告

2024-11-27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精铝槽输送和料仓改造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精铝槽输送和料仓改造

2.2标段编号:JT241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委托专业单位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精铝槽输送和料仓改造,为提高精铝的产能,需要对原有的001#至014#电解槽升级为高精铝电解槽,同时完善精铝覆盖料倒运及储存的工艺流程,需对精铝破碎料仓到电解槽上的输送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人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单位,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斗提机、风动溜槽、非标料仓的设计、安装能力的单位;

3.2资质要求: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15日内提供相当于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等类式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涉及斗提机、料仓制作、溜槽制作、钢结构安装等同类设备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

3.4人员要求:供应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发放的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5.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以检索结果为准);

3.6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6.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6.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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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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