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钢轨涂油器、工机具框架协议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7

现对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所有在建项目 的 钢轨涂油器、工机具 进行 2 024 -2025 年框架协议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 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三级法人单位,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一师三团,2001年8月改制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008年随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整体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连续14次入选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连续2次入选中国铁建“专精特新”企业,被国家领导人称为“铺架劲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金10.01亿元 。 公司具有铁路、公路、市政、建筑、矿山、机电工程 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环保工程5项专业承包资质,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产业结构,年施工能力在100亿元以上。

公司施工的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6 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11 项,国家优质工程奖 3 2 项,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 3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2 项,国家级工法 5项,省部级工法 27 项,发明专利 28 项,实用新型 191 项,软件著作权 15 项,主持或参与编制各类标准规范 39 项。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评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铁路铺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铺架优势,集团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铁建铺架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

1.2 采购 范围:

钢轨涂油器,工机具,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

2. 投标人 资格要求

2. 1 钢轨涂油器

2.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1 . 2.生产能力: 具有相应型号的生产线 。

2. 1 .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 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 。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2. 1 . 4. 质量保证能力 :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须提供 近 两 年( 202 2 年、 202 3 年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采购 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

2. 1 . 5 .供货业绩:

投标人 须 提供 至少 3 份 202 2 年至今 ( 要求 2022年-2024年每年至少有1份合同业绩 )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 的 至少 3 份 业绩。

2. 1 . 6. 履约信用 :

供应商 近 3 年 ( 202 2 年至今 )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 供应商不得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 接受在 《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 范围内 的投标人标书 。

2. 1 . 7 其他要求:

( 1 )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 。

( 2 )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3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2. 2工机具

2. 2 . 1.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2 . 2.生产能力: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 具有相应型号的生产线 ;

2. 2 . 3.财务能力:

( 1)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 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 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万 元人民币 。

(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2. 2 . 4. 质量保证能力 : 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并 出具的近 两 年 ( 202 2 年至今) 主要 采购 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

2. 2 . 5 .供货业绩:

生厂商 须 提供 至少 3 份 202 2 年至今 ( 要求 2022年-2024年每年至少有1份合同业绩 ) 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 的 至少 3 份 业绩。

2. 2 . 6 履约信用 :

供应商近 2 年( 202 2 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的投标人标书。

2. 2 . 7 其他要求:

( 1 )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 。

( 2 )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3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于 2024年 11 月 26 日 08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 1 日 17 时 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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