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7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委托,就潍坊复烤厂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潍坊复烤厂电动叉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1)招标人编号:FWF。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实施地点:潍坊复烤厂内。
7.项目主要内容:电动叉车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人民币、含税):1700元/台/月,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实际使用据实结算,最高不超过51000.00元。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声明)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人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供应商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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