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莲花南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 项目名称:莲花南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8643416.43元
1.5 最高限价:8643416.43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一个月公司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费用: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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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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