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主煤流系统光驱智能主控系统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271.项目编号:1499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主煤流系统光驱智能主控系统设计服务
3.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ZFCG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455000.00元
6.最高限价:14550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按包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主煤流系统光驱智能主控系统设计服务 |
1 |
项 |
1.1、核心硬件组件 1.1.1高性能光驱控制器:作为系统的“大脑”,采用低功耗、高稳定性的嵌入式处理器,集成光存储技术用于本地数据备份与紧急恢复,确保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数据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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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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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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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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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达到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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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逸夫楼机械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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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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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本服务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支付服务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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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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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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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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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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