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0国道青田1标项目采购一批钢丝绳安全监测装置项目公告

2024-11-28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0国道青田1标项目为加强起重设备日常安全使用管理,拟申请安装钢丝绳安全监测装置,规范起重吊装作业,暂定数量8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报价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2.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1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安装作业环境,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08时00分。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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