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水以北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4-11-27本招标项目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水以北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发改审202395号、衡发改审2024153号,项目代码:2310-430400-04-01-80818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水以北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建设华源片区错乱接改造、石鼓区排水修复工程、呆鹰岭防洪排涝改造、华源片区防洪排涝改造、石鼓区清淤工程、五一片区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涉及DN200~DN1500雨污水管道共计255461米(其中含新建管道24976米,清淤管道216684米,清淤渠道6136米,整体CIPP修复工程7665米),含配套的土方挖填、回填砂、外运土方、雨污水检查井、雨水篦子、支护桩及路面破除及恢复;新建雨污水检查井683座;新建工作、接收井13座;局部树脂固化修复共计1183处;检查井清淤及修复1135座,检查井防坠网安装2055座,检查井跟换井盖230座,雨水篦子修复613座等工作内容;本次工程投资约27028.73万元(具体应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准),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23257.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服务期限72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2019年/月_/__日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监理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800天以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81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造价)),项目负责人不得由拟任的监理、造价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造价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
(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允许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和在监证明。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注: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2)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 11 月27 日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8 日 9 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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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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