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全市非集采业务单册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选取 1 家供应商。
(3)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 1 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后评估评为 D 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注: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税金等,签订框架协议,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相关项目,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 3.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
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7.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衡阳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衡阳市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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