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阳产投光电有限公司光电生产线(1期)设备自动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产投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大数据平台项目已经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文号:宛产投党纪〔2024〕47 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阳产投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产投光电有限公司光电生产线(1 期)设备自动化改造工程项目2.2 项目编号:C411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光电生产线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改造完成;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铣磨机(XY 轴排盘式)自动化改造、铣磨机(震动盘式)自动化改造
二标段:精磨下摆机(XY 轴排盘式)自动化改造、精磨下摆机(震盘式)自动化改造三标段:抛光下摆机(XY 轴排盘式)自动化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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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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