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海太平金融大厦项目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本次招标内容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海太平金融大厦项目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构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结构构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本次招标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前海太平金融大厦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所需的钢结构构件。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构件生产或销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备提供招标物资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或方案,承诺质量出现问题包退包换。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招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此宽限期内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
4.1.1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近五年供货业绩资料(2019年至2023年,至少提供一份)。
4.1.2经销商
(一)经销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提供招标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近五年同类物资供应的业绩(2019年至2023年,至少提供一份)。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履约能力要求:
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④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⑤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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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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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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