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皋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批环网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皋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批环网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采购10kV环网箱4套,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供应商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体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

③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④投标供应商或生产产品没有处于被国家电网公司及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若查出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以上任何一个系统内,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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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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