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电子标签采购公告

2024-11-28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电子标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

3、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3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1.1

可充电蓝牙车载单元设备(OBU)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0.8万个

中标人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0

天内供货

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详见技术规格

1.2

3M胶清洗棉

10.8万个

免费

1.3

3M胶备件

10.8万个

免费

1.4

炫彩外壳

10.8万个

免费

2

2.1

可充电蓝牙车载单元设备(OBU)

9.4万个

详见技术规格

2.2

3M胶清洗棉

9.4万个

免费

2.3

3M胶备件

9.4万个

免费

2.4

炫彩外壳

9.4万个

免费

3

3.1

可充电蓝牙车载单元设备(OBU)

6.8万个

详见技术规格

3.2

3M胶清洗棉

6.8万个

免费

3.3

3M胶备件

6.8万个

免费

3.4

炫彩外壳

6.8万个

免费

注:①投标人必须对三个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且不允许对三个合同包报不同的单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包。

②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4.9元/个,即合同包1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84.92万元人民币,合同包2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22.06万元人民币,合同包3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05.3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同时响应 3 个合同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的可充电蓝牙车载单元设备(OBU)须具备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出具单位为下列之一:

A、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

B、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C、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7)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ETC电子标签累计供货业绩在5万个以上(含5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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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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