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旅大10-1油田10-4区块调整项目机采地面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
1. 旅大10-1油田10-4区块调整项目机采地面控制系统采购 标段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主要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变频器要求低压6脉冲及以上变频器,平台设备安装在新建的平台电气房间内,所有设备需满足海上平台丛式井开发模式使用要求,耐潮湿度不小于95%,满足3S3、3C3腐蚀环境要求,可耐受盐碱腐蚀,耐温等级可适应-15℃到40℃。2、变频系统的用电模式需适应海上平台的供电形式要求:380V/50Hz,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接地。变频系统要充分考虑谐波对平台独立电网的影响,各变频系统输入/输出电流电压谐波必须满足国家电力部门规定的要求(≤5%),并提供在满足电网侧输入谐波≤5%的理论计算依据和输出谐波≤5%的实际满载测试数据,且投标人需承诺接受性能测试。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

交货数量: 8套“一对一”变频系统控制系统(预计)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制造商声明函。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公开业绩信息):(1)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不少于两个合同累计10口井的供货业绩,业绩要求为:与本次招标相同形式的电潜泵变频控制系统(每个合同的变频系统内包含变频器、正弦滤波器、有源滤波器、变频变压器、中央控制柜,并配备成熟的本地和远程控制软件系统,变频器容量100KW-800KW,满足上述要求即为相同形式变频控制系统),同时为本次招标同类型工况(丛式生产井油田开发项目,采用集中控制、集中上传的总体控制模式);(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和到货验收材料,合同签定双方应为投标人与最终用户。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货物关键信息(包括变频器、正弦滤波器、有源滤波器、变频变压器、中央控制柜、控制软件信息、变频器容量)、使用工况(丛式生产井油田开发项目,采用集中控制、集中上传的总体控制模式)信息、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有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货物关键信息、使用工况信息、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有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及确认时间。(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招标人保留核实业绩信息真伪的权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两大主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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