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供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硬件及软件部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11-28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供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硬件及软件部分)(重新招标),招标编号:BJCG-HBTTZB2410079-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邢台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供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硬件及软件部分。硬件部分:前端数据采集硬件部分,包含一体化电磁水表、超声插入式流量计、管段式电磁流量计等硬件部分;软件部分:提供智慧水务平台、生产调度平台、移动抄表、资产管理等系统软件授权使用服务。含税预算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内容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硬件部分 | 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50s) | 台 | 6 |
2 | 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100s) | 台 | 161 | |
3 | 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150s) | 台 | 189 | |
4 | 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200s) | 台 | 204 | |
5 | 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300s) | 台 | 28 | |
6 | 超声插入式流量计(DN200) | 台 | 1 | |
7 | 超声插入式流量计(DN300) | 个 | 8 | |
8 | 超声插入式流量计(DN400) | 个 | 1 | |
9 | 超声插入式流量计(DN700) | 个 | 1 | |
10 | 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300) | 个 | 1 | |
11 | 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400) | 个 | 3 | |
12 | 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500) | 个 | 1 | |
13 | 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600) | 个 | 2 | |
14 | 压力传感器 | 个 | 18 | |
15 | 远传采集终端 | 台 | 18 | |
16 | 噪声监测仪 | 台 | 100 | |
17 | 智能相关仪 | 台 | 1 | |
1 | 软件部分 | 视频监控 | 项 | 1 |
2 | 漏失控制数据分析 | 项 | 1 | |
3 | 管控一张屏 | 项 | 1 | |
4 | 智慧水务平台 | 项 | 1 | |
5 | 生产调度 | 项 | 1 | |
6 | 管网巡检 | 项 | 1 | |
7 | 供水的水质管理 | 项 | 1 | |
8 | 应用支撑 | 项 | 1 | |
9 | 移动抄表 | 项 | 1 | |
10 | 资产管理 | 项 | 1 | |
11 | 表务管理 | 项 | 1 | |
12 | 数据共享 | 项 | 1 |
1.2合同签订:单项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3工程进度:硬件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到货;软件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部署。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769.02万元,投标人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订的水务系统相关硬件或软件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DMA小区一体化电磁水表(50s、100s、150s、200s、300s),后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关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产品投标 ,其投标均无效。
2.1.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邢台“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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