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室外工程及全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室外工程及全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室外工程及全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包括1#综合办公楼、2#-3#及5#-6#生产值班楼、7#食堂及架空连廊,建筑用地面积:41574.59㎡,总建筑面积:78356.84㎡,建筑总占地面积:14943.77㎡;主厂区:分解分级、综合过滤、氢氧化铝焙烧、氢氧化铝仓及输送、氧化铝仓及输送、包装堆栈、溶出与稀释、赤泥浆液处理、原矿浆制备、原矿堆场、初级雨水收集池等,总建筑面积:129282.84㎡,占地面积150565.03㎡。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厂绿化工程、全厂绿化给排水工程,厂前区园建工程(道路、铺装、硬景)、照明工程、总平给排水工程、室外小品、室外电气、海绵城市工程等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2.5工期:下达开工通知起155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6日, 开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以发包人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2.5.1施工节点完成时间
自下达开工令起50天内完成厂前区2#、3#生产值班楼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具备通水、通电、排水排污条件;110天内完成厂前区室外工程及景观园林设计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及消缺,具备正式竣工验收条件。
自下达开工令起155天内完成主厂区景观园林设计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及消缺,具备正式竣工验收条件。
除以上节点,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交付需要进行施工标段及节点的划分,投标人需招标人的要求或根据现场作业面条件,合理组织分标段施工,并确保在节点工期内按时保质完成。
2.6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期12个月,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标准进行养护,确保所有苗木100%成活且长势良好。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施工图苗木表所示规格为种植修剪后的高度、冠幅,并非出圃规格;
2、所有苗木要求:长势良好、健康,无病虫害;乔木类,冠幅自然成型,紧凑饱满,保留自然生长点,自然分支层级清晰,严禁截干苗;
3、乔木种植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避开路灯及其它设施位置;
4、现状保留乔木的点位以现场为准,如遇现场乔木与新种植物有冲突,请联系业主、设计、监理等进行协商解决,切勿擅自修改;
5、开花乔木、灌木、地被,要求开花期盛花;
6、地被设计密度供参考,地被在满足高度前提下,种植效果以不漏土为标准,冠幅不足需加大种植密度;
7、现状乔木枝条修剪注意事项:修剪原有乔木的徒长枝、过密枝、病虫枝、交叉枝、萌蘖枝等无用枝条,修剪完成后需保证树形优美,切勿修剪过度(如截杆等过度修剪行为严格禁止)。
本工程厂前区需配合建安工程总承包单位获得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或以上奖项,主厂区需配合建安总承包单位获得有色金属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及有色金属行业优质工程奖或其中之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0万元整违约款。
2.7招标范围说明
2.7.1具体招标范围包含厂前区东地块及北门道路区域的室外电气(主厂区至1#综合楼配电房内变压器进线端的两路电源进线除外)、暖通(厂前区红线内室外管线)、室外消防管网及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给排水工程、园区道路、地面铺装、园建工程、地面停车位(包括机动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充电设施水电预留管线)施工;北门门楼至二道门区间的绿化、给排水、园建工程施工;全厂绿化面积约131691.3㎡,包含所有区域绿化工程(含综合办公楼室外花池、露台、架空连廊、下沉广场、北门门楼至二道门之间等范围),厂前区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东侧围墙及室外小品,北门门楼、西门门楼、二道门门楼施工等,包括对主厂区内原有绿化补植,新建景观绿化、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土方工程等。
2.7.2除上述2.4招标范围内容外,还包括且不限于:配合项目报建报批、施工许可手续、工程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开展交付前的开荒保洁等工作费用由承包人风险考虑并承担。
2.7.3投标人应无条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场施工,不得以工作面不足,交叉影响等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理由拒绝进场施工。
2.7.4本工程规划、环保、卫生等验收由招标人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7.5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和配合检测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检测试验取费表 |
|||
序号 |
检测服务名称 |
计费下浮费率 |
备注 |
1 |
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检测 |
70% |
含6%增值税 |
2 |
工程结构及构配件试验检测 |
77% |
含6%增值税 |
3 |
地基与基础检测 |
49% |
含6%增值税 |
4 |
建筑物附属工程检测(不含防雷及消防) |
80% |
含6%增值税 |
5 |
环境工程检测 |
80% |
含6%增值税 |
6 |
其他检测(如有) |
70% |
含6%增值税 |
实际完成检测费用=实际完成工程量×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单价×(1-计费下浮率) |
2.7.6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招标人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以及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7.7基建管理系统使用服务费:招标人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向中标人提供基建管理软件使用许可并对中标人进行培训。要求中标人在工程过程管理中使用基建管理软件进行项目进度管控、安全管理、款项申请及支付等。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系统使用服务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中标人可以直接支付给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在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
2.7.8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缩短开工筹备期,发包人已协调当地政府,为承包人生活临建租赁场地(建筑面积450m2,含卫生间、浴室、食堂等公用面积,其他生活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配置),并先行为承包人统一代垫临建相关费用。临建用地和部分临建建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项费用为36万元(含税),按合同工期(155天)使用期满后(超出合同工期的另行收取费用)续租按(含税)7万元/月进行结算。临建区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并按发包人支出的成本支付该项费用,发包人有权直接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2.7.9工程现场条件: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属于吹砂回填地质(详见地勘报告),投标人须考虑施工现场环境情况,承包人自行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包括施工现场明塘、暗塘、暗河处理及基坑支护、排水、降水(含临海地域施工现场降水)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承包人应自行认真踏勘工程现场。
2.7.10与其他承包人的实施区界
序号 |
关联工程内容 |
其他承包单位 |
本工程承包人 |
|
1 |
厂前区 |
土方工程 |
暂定回填至总平设计标高-0.3m,具体标高由土方回填单位、本工程承包人,发包人三方现场确认为准。 |
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草皮、灌木、乔木种植土、灌木、乔木的开挖、种植土回填 |
2 |
防水 |
屋面、露台、阳台、地下室顶板结构防水及防水保护层,种植屋面防水及耐根穿刺防水层施工 |
种植屋面、花池等的滤水层、二次排水、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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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楼室外上夹层楼梯;多功能厅上5.5米平台 |
内外出入口平台各楼栋散水 |
除平台及散水以外景观 |
|
4 |
消防 |
室内、屋面消防全部内容 |
室外消防管网、消火栓全部内容 |
|
5 |
暖通 |
主厂区溴化锂及主厂区红线内的管线、厂前区各建筑室内全部暖通设备、管线 |
厂前区红线内室外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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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给排水 |
屋面排水、室内给排水接入总平管网 |
厂前区室外总平管给排水管网、化粪池、园林景观给排水,给水管网接至水泵房,水泵房接至各楼栋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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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气、照明、亮化 |
所有室内电气、照明包括配电房、电井、外墙亮化、主电源电缆穿线安装(从电厂至厂前区1#楼配电房) |
厂前区室外总平管电气管网(主电源电缆管沟、预埋套管)、园林景观电气、照明、亮化的采购及施工。室外总平电缆为甲供材料,本承包人负责保管及施工。 |
|
8 |
充电桩 |
充电桩二次设计及施工 |
充电桩管线套管预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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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架空连廊 |
土建结构、栏杆、墙、柱面装饰、顶棚、排水 |
架空连廊绿化及下方地面、花池、台阶、绿化、照明灯、给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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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厂区 |
园林绿化工程 |
车行道、人行道、路灯、道路排水 |
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土方工程、种植土、花池、绿化种植,绿化给排水 |
11 |
消防工程 |
各子项室内外消防管网、系统 |
不包含 |
2.7.11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应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则须提供能体现评审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 具有工程类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景观园林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应提供能够体现其担任相应职务的任命文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人数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至2024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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