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兴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专用智能密集架采购安装及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8
项目名称:泰兴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专用智能密集架采购安装及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8.12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泰兴法院黄桥法庭办公区域内,涉及泰兴法院诉讼档案专用智能密集架设计规划、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工作,同步规划泰州中院部分诉讼档案迁移存放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所投智能密集架设备端平台须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之诉讼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并提供标准化纸质档案在库情况更新接口,由智能密集架系统进行调用,从而更新对应档案纸质材料在库状态,状态更新后可通过档案系统进行查看。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对接方案及功能截图,并提供切换“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前现有江苏法院档案系统无缝融合原厂技术确认函。

(2)投标单位所投防火墙设备须与泰兴法院在用Leadsec-NAC准入网关设备联动,对非法侵入IP进行实时管控,并将数据上传至准入系统。须提供准入厂商联动技术确认说明函。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类似档案密集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单位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管理软件在内的软硬件设备,均能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有关技术要求,并做好不少于三年的所有数据对接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如有虚假承诺,自愿承担采购人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追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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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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