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水中油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水中油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公司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水中油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水中油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附件1.锦西石化水中油分析仪第八章-审核版1》。
2.2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锦西石化水中油分析仪第八章-审核版1》。
2.3交货地点:锦西石化仪表库。
2.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5招标范围为:水中油分析仪(1台)。
使用单位 |
计划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重催车间 |
338 |
水中油分析仪 |
台 |
1 |
总计 |
台 |
1 |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包。
2.7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含税、含运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5份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业绩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具体型号)、项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
(2)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注:如上述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至2024年12月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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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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