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环境布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GAJ(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环境布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万元

5、最高限价:49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6、采购需求: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环境布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5天内提交整套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30天内完成布展展示并通过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采购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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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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