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总有机碳分析仪、三维荧光光谱仪招标公告

2024-11-28
项目名称:总有机碳分析仪、三维荧光光谱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采购包1(总有机碳分析仪、三维荧光光谱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0399-其他光学仪器 总有机碳分析仪、三维荧光光谱仪 1(批) 详见附件 1,0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签到及后续开标事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8 至 2024-12-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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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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