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6,000.00元
采购包1(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1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16,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8,1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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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关于研究东侨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1.需配置≥7英寸的触控显示屏,可用于案件信息显示和硬盘擦除控制等; 2.需配置≥ 4个SATA/SAS硬盘只读仓和≥4个SATA/SAS硬盘读写仓(可灵活切换到只读); 3.需配置≥2路的SATA硬盘仓用于硬盘擦除和≥2路的USB3.0接口用于USB存储介质擦除; 4.需配置≥8路直通功能的手机取证USB3.0接口; 5.需配置≥4个USB3.0读写接口; 6.需配置≥2个220V电源接口、≥4路5V/2.1A USB充电口、≥1个无线快充、≥1个RJ45千兆网络接口、≥1个电话接口; 7.需配置银行卡取证接口(IC芯片、磁条、NFC三种银行卡)、身份证取证接口、三合一SIM卡取证接口; 8.需配置蓝光刻录光驱; 9.需配置≥1个500万像素广角摄像头和≥1个1300万像素自动对焦的高拍仪摄像头; 10.需配置≥一个支持3.5/2.5吋的sata硬盘扩展仓; 11.需支持有线(HDMI接口)和无线投屏; 12.需支持≥4路高速硬盘复制同时工作; | 816,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1-28 至 2024-12-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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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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