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电信二枢纽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1.1 项目概况:为解决冷却塔噪音导致的天庆太阳岛居民投诉,本项目在兰州电信二枢纽裙楼楼顶两座中央空调冷却塔西侧、北侧女儿墙南北方向建设一堵高7米、长(27+6)33米的L形吸音隔音墙;在冷却塔顶每个排风风机孔口上加装1组消音导风筒,共8组,用于导风降噪。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工期 |
1 |
2024年甘肃电信二枢纽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改造项目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甘肃兰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1.2.1采购内容:
(1)新装噪声屏障金属墙一面,由规格为500x1960x100mm、500x2460x100mm的隔音板共230片组成;墙体立柱为H型钢立柱28根,规格为125x125x6000H型钢;墙体地梁基础为125x125x6000H型钢33米;墙体横斜支撑梁为80x80x2.0x6000m,50x50x2.0x6000m型钢75米;墙体填充玻璃纤维布90平方米,规格为超细玻璃棉(密度48kg/m3)。
(2)在冷却塔顶每个排风风机孔口上加装1组消音导风筒,共8组。风口朝向东二枢纽院内。
1.2.2项目规模:33.245(含税)。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0.5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以下要求的资质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4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6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1.7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12月6日起)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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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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