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11月至2026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业务平台网络整治优化(DICT类)固网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负责提供DICT类项目所需要的维护维修等服务,项目财务列支属性为成本性支出,服务内容为负责维护ICT项目、金浦教育局项目、开放式课堂项目、大商所项目、英特尔项目、医院短信语音平台项目等DICT项目的维护维修。
    1.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维护单位负责DICT类项目下所有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前端摄像头、服务器等相关软硬件设备。还需要为部分项目提供相应驻场维护工作。(具体项目维护内容以实际清单为主)。

项目预算:2047357.4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要求: 符合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签约方式:与中标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有效投标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整体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中标原则:经过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一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为2047357.4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6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的DICT 或 ICT 或 IDC 或 信息化类同类业绩(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评价检测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进行评价检测,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2.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2.3.3条款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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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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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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