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小浪底工程水轮发电机组转轮修复及碳化钨喷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小浪底工程水轮发电机组转轮修复及碳化钨喷涂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浪底工程水轮发电机组转轮碳化钨涂层有效减轻了黄河泥沙对转轮的磨蚀影响,随着机组运行年限的增长,依据设备实际状况,实施1个转轮(含旋转止漏环)和1台机组底环的气蚀坑修复及碳化钨喷涂。

2.2实施地点: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

2.3计划工期:转轮: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机组底环:2个月,跟随机组A级检修时间确定,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2.5招标范围:

完成小浪底工程1个转轮(含旋转止漏环)和1台机组底环的气蚀坑修复和碳化钨喷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缺陷责任期:通过招标人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验收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完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仅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水轮机转轮碳化钨喷涂业绩,以合同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3月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本款类似项目定义同第3.1.2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为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自行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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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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